“心中有戒”方能善始善终
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市文联原主席卢艳卿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8年,市文联在出版刊物时,卢艳卿以编辑、校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自己领取6050元;2018年,市文联举办文艺大联展活动时,卢艳卿又违规给自己发放补贴8000元。卢艳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卢艳卿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被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违纪款项已收缴。(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卢艳卿作为市文联主要领导,刊物由市文联主办,出版过程中进行编辑、排版、校对本是其本职工作,但她却认为“自己负责刊物的编辑出版,就应该获取相应报酬,否则,就对不起自己加班加点的付出。”在为每期稿件作者开具稿费时,卢艳卿未经任何程序,便以各种名义给自己发“稿费”,作为自己的辛苦费。为了能多领几份辛苦费,她设置了一套“职位表”:主编、各栏目编辑、全册校对、各栏目校对、样版校对……她自己则“身兼多职”,而为了掩人耳目,她还以真名和2个笔名一起领取“稿费”。为了一点私利,真是煞费苦心。卢艳卿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肩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以身作则,反而毫无纪律意识,毫无敬畏之心,明知不可而为之,岂能不栽跟头?
古语有云:“心中有戒,则不越轨;心中无戒,则必逾矩。”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心中有戒”就是要懂规矩、守纪律,行有所止、行之有界。纵观所有落马官员,并非不懂纪法,而是目无纪法,明知故犯,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 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什么规都敢破。心中无戒,拒腐防变的大门便已悄然打开,面对诱惑,必然会乱心智、弃操守、失底线,即便千般掩饰,自认为手段高明,终将逃不过执纪执法者的“火眼金睛”,逃不过党纪国法的严惩。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党纪国法是外因、是他律,而戒惧之心是内因、是强大心理防线。“心中有戒”,心中长存党纪国法“戒尺”,才能做到律己、慎言、慎行,做到有人在场、有人监督和无人在场、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行为始终保持一致。“心中有戒”,根本上是领导干部党性原则、党性修养的体现。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心中有戒”,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法纪,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打好“防疫针”,涂好“防腐剂”,筑好“防火墙”,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把得住操守、抵得住诱惑,如此才能行稳致远,善始善终。(汉寿县纪委监委 李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