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权谋私利,终陷囹圄不姑息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江西省瑞金市教科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披露。刘水发生在中标商履行完项目合同后却迟迟不给予验收,指出的 “问题”解决一个又冒出一个,而当中标商明白了真正意图,拿着2万元现金塞到刘水发生手里后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刘水发生最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瑞金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领导干部,权力更是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本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而刘水发生却视公权为敛财工具,人为“使绊子”、设障碍、制造问题,故意刁难中标商,就是私欲在作怪,目的就是要对方主动送贿上门,以公权获取私利。
近些年来,公权私用滥用的案件屡屡见诸报端,但事实上,领导干部从走上岗位的第一天起,就面临着公与私的考验。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克己奉公、一心为民,是对领导干部政德的基本要求。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为了满足一己私欲,把公权力变成个人权杖,变着法子索要贿赂,败坏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的是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污染的是党风政风,更是把自己推进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做人诚为本,政德廉为先。这些年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其根本特征就是以权谋私。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合法与非法利益界限模糊,这种混淆公私,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换私利的现象,不仅是导致腐败的重要诱因,更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了我们党?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共产党人从不因为自己是社会的优秀分子而要求成为社会中占有利益最多的群体。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公私分明,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民日报》述评中的一句话应该永远被我们牢记:“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石门县纪委监委贺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