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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执法者更应是守法者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启动,标志着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目前全国各地的普法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而就在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吉林省人民监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被立案审查调查,被开出党籍和公职的消息。这位在政法系统工作四十年的执法者,却执法犯法,破坏法治权威和公信力,破坏党和国家的形象,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为执法者,肩负社会公平与正义,捍卫国法尊严,是其最基本的职责,理应坚守法律底线。然而,某些执法者,却无视党纪国法,以法谋私。有的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执法活动,有的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沆瀣一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有的甚至直接亲自撸袖上“黑道”,当起黑老大。在国家权力中,执法权、司法权是非常紧要的部分,承担着贯彻实施法律、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的重要职责。拥有这项神圣权力的人,都应当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为社会公平正义筑起一道结结实实的防线。要建设法治中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对那些执法犯法的党员公职人员零容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光靠查,显然还不够,除了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来规范和约束执法权司法权的行使之外,执法者自身更要知法、敬法、守法,保障法律的权威和地位,为人民安宁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

执法者必须知法,做法律的“代言人”。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代表的不是自己,其行为在群众眼中就是法律的行为。如果执法者不知法,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欠缺,就不能正确的按法律办事,就会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执法者要不断用学习来武装头脑,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从政策文件中,从书本中,从实践工作经验中汲取精华,不断提高自己依法履职的能力,使自己的素养有全面的提升,做法律的合格“代言人”。

执法者必须敬法,做法律的“守护神”。法律是神圣不容侵犯的,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漠视与亵渎法治。执法者更是要敬法,做法律的“信徒”,弄明白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权力是法律赋予的,用权必须有法可依,将法律作为自身的“红线”“底线”“警戒线”,自觉把自身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切实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从而杜绝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守护法律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执法者必须守法,做法治的“引领人”。执法者必须加强自律,转变工作作风。时常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我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工作和生活中守法明法,传递执法的公信力,引领群众更加信任法律。

在“依法治国”总体方略全面实施的今天,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要做到心中敬畏法律、手中敬畏权力,才能在法制建设中履行好依法行政的职责,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石门县纪委县监委 王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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