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面前功不能抵过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东梓关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时新,作为昔日的“网红村”书记却伙同他人有组织地从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019.10.30)
我们党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面对种种诱惑和考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党纪国法红线不能触碰的观念,都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任何目无法纪、不把法纪当回事的人,最终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虽然昔日荣誉满墙的“网红”村书记许时新也曾因工作出色,被授予多项省、市荣誉称号,一时间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书记”,然而他没有珍惜这份荣誉,却倒在了功劳簿上,沦为了阶下囚。
常言道,“功不抵过,过不掩功”。在面对党纪国法时,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在现实生活中,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功与过的问题上犯起了糊涂,躺在以往的荣誉中迷失了自我,在自我膨胀中腐化堕落。究其原因,就是居功自傲,心存侥幸,把成绩拿来当成自己违规违纪的“护身符”和“挡箭牌”。比如延安时期,曾立下不少战功的黄克功,“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因逼婚未遂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由一个革命功臣沦为杀人犯,最终被处以死刑。
法纪法规看似冰冷无情,但时刻警醒我们抵御诱惑,约束我们不越雷池,它既是“高压线”也是“生命线”,荣誉只能属于过去,在“功”与“过”的问题上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谨慎行事,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把纪律挺在前面,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须谨记,纪律和法律面前绝无功过相抵一说,更不会有网开一面、法外开恩。(武陵区永安街道纪工委 覃道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