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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防空”更要“防腐”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中纪委网站刊发《案例剖析:“人防办”缘何变成腐败“高发区”》一文,对广西省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成东桥、赖月亮先后“落马”原因进行了深刻解剖。

无独有偶。湖南郴州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白广华及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石平被查仅三个月后,时任党组书记、主任曾凡军也倒在了任上,上演了两任人防办主任“前腐后继”的戏剧,让人跌破眼镜。因此,看似“冷衙门”的人防部门在做好“防空”的同时,更要“防腐”,筑牢廉洁“防火墙”。

“防腐”,要入脑入心“法纪高压线”。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谁碰谁触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为我们树立了道德“高线”,也为我们划清了纪律“高压线”。有的党员干部心存“小确幸”,爱打“擦边球”,渐渐突破底线,而在堕落之路上一发不可收拾,给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纵深推进,我们不仅要恪守初心,更要绷紧法纪之弦,让道德和律令意识入脑入心,时刻远离“法纪高压线”,以绝如人防系统之类的腐败现象。

“防腐”,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人防系统腐败频发,暴露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实、监督责任严重缺失等问题,导致有关人员有机可乘,大搞“一言堂”,建起“独立王国”。因此,相关党组织及主管单位政治站位不高,首先要解决不愿“管”也不会“管”的问题,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有腐必反、反腐必严;纪检部门要发挥好“探照灯”作用,监督到位,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并强化案件查办,以案促改,疏堵结合,压出实效。

“防腐”,须扎实扎牢“制度笼子”。按规定,民用建筑达一定规模时,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按照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的审批、验收和建设费的收取,这些都是人防系统产生腐败的高危环节。一些领导干部正是利用这一空间进行“权力寻租”,或“靠人防吃人防”、或大搞“垄断经营”、或向开发商“索拿卡要”……对此,须严查更须对人防系统的行业特性精准施策,“量身打造”制度笼子,做到全程“无缝”监管,让权力无法“任性”。加强纵横联动,利用“大数据”比对筛查,对涉及腐败高发的异地建设费收取、人防领域业务收费缴费及人防工程审批验收等“领域”严加看管、定向发力、精准打击,建牢廉洁“防火墙”。

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和国家安全,其腐败问题绝不可小觑,必须内外兼修,强化“廉治”,真正建起固若金汤的“人民防空”工程。(安乡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  雷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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