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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对微腐败要“无微不治”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相较于远在天边的“巨贪”、“巨虎”,普通群众可能对近在眼前的“微腐败”感受更为真切、更为直接。“蝇贪”、“硕鼠”是老百姓最为反感、最为痛恨的腐败群体。“微腐败”手段多样,隐秘性高,持续性强,就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仅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败坏社会风气,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其危害程度绝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基层“微腐败”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屡禁不绝,是因为我们监督有盲区、惩治有松懈、教育有疏忽。治理基层“微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我们决不能心慈手软,见怪不怪,必须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全力惩治。

要用好“利刃”。强化监督执纪,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要充分运用“清风连接桥”、“三湘e监督”等互联网、微信监督举报手段,切实提升监督实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看得透彻、看得明白。同时对基层出现的“微腐败”苗头倾向,要抓早抓小、不留死角、露头就打,形成高压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真正让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干净用权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精神、一种品格。

要端正思想。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二批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学法纪、明规矩、守纪律,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廉洁自律转化为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诱惑面前百毒不侵,在欲望面前守住底线,在考验面前行稳致远。

要搭建好班子。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把村干部选人用人关。定期对干部队伍进行政治体检,对于违规违纪,搞腐败行为的要及时清理出干部队伍。要牢牢抓住“牛鼻子”,落实农村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基层“微腐败”的危害不容小觑,我们必须多管齐下,惩防并举,态度鲜明,“无微不治”。(石门县太平镇纪检专干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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