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方能“自我救赎”
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安徽省、蚌埠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仅两个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蚌埠市民政局原局长凌建东主动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6日)
无独有偶。在此前不久,潜逃国外6年的红通人员、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医院原院长王世家也做出同样的选择。凌建东、王世家两人的举动,再一次说明投案自首方能“自我救赎”,获得解脱。
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心底都蕴藏着善的种子,“人皆可以为尧舜”。只是少数党员干部定力不够,禁不住“糖衣炮弹”,水涨船高,忘了初心、忘了来路,私欲不断膨胀,忘乎所以,善意被邪念所压制,贪污腐化,携款私逃,想一逃了之,继续在国外“逍遥自在”。
其实,逃往国外,不是“囚笼”胜似“囚笼”。中国自古以来安土重迁,一旦离开故土,就会产生思乡之情,进而思念亲人、爱人。人生地陌,生活风俗、语言沟通、饮食起居等都会“水土不服”,因此异国他乡,哪怕再繁华、再热闹,也难融入其中。如,“百名红通人员”榜首人物杨秀珠,外逃13年7个月和7个地方。她曾到中餐馆做帮工,不因生活困难,只因孤独寂寞:“给他们帮帮忙,跟他们多讲几句温州话、中国话”。更何况中国孝道崇尚“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如,“百名红通人员”第67号王诚建,亡命美国12年,两个老人被留在了上海。2016年,其母中风去世,随后其父患病住院,而她无法尽孝,伤痛欲绝,被劝返回国。尽孝和“落叶归根”的思想,是少数外逃分子在“出境”十年、二十年乃更长时间后,仍选择“回家”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反之,内心难安宁。外逃分子干了昧心事后,心神不宁,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备受折磨和煎熬,有的甚至忧郁成疾而“魂断蓝桥”,客死他乡。如,外逃3年的湖南省安乡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原主任兼社控办主任徐丽;潜逃14年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易图科,均因躲不过内心的煎熬,分别于2014年、2016年选择投案自首,获得解脱。
科技的发达和法治的完善,让外逃者“逃无可念”。当今,“地球村”的出现使外逃分子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难觅栖身之处,只能“戴帽遮颜过闹市”,小心翼翼大隐隐于市或沦为生活在“人间地狱”的“小民”,生不如死。近几年来,随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紧密合作,“天网”越治越密,“猎狐”行动纵深开展,任何心存侥幸者都是不明智的,必亡命天涯惶惶不可终日。《红色追逃》纪录片一再告诉我们,外逃没有出路,自首才是王道。
识时务者为俊杰。古人云: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改也,是无勇。在此,奉劝心怀“小确幸”外逃者尽快“改邪归正”,回头是岸,投案自首以“自我救赎”,争取祖国和人民的宽大处理,早日与家人团聚。(安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 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