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岂容染“私尘”
前不久,江西省泰和县沙村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肖隆栋拿到泰和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涕泪交加:“‘悔之莫及’这四个字就像一把锉刀,刀刀锉心。我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中央纪委监察报10月18日)
在党和国家的栽培下,肖隆栋事业蒸蒸日上,从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一步步坐到了卫生院“一把手”的位置,公权在握,肖隆栋的内心价值取向却悄悄发生了变化,救死扶伤、为民服务的初心逐渐染上了尘埃,尝到了“甜头”之后,肖隆栋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将黑手伸向了医保资金……为了逃避纪检监察部门的追查,肖隆栋自作聪明地为自己的违法乱纪行为披上“皇帝的新衣”,企图瞒天过海。东窗事发后,肖隆栋在忏悔书中对自己如何一步步腐化堕落的全过程做了深刻的剖析。在上升到中层干部职位后放松了学习,受官本位思想侵蚀严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畸形价值观作祟,致使自己一步错,步步错,忘记了初心和使命,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清代大儒王心敬在其所著的《丰川家训》中曾言道:人生第一大肯綮当属立身,“身之立不立,不特终身人品之关,亦终身休咎之关”。纵观十八大以后落马官员的案例不难发现,诸如肖隆栋等人从一名尽职履责的干部一步步腐化堕落,最终被“围猎”,成为阶下囚的背后,其根源无异于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享乐主义、官本位主义思想抬头,价值认同的错位,抵御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持有党和人民赋予的“通行证”,为自己大开“发财之门”,将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思想抛之脑后,思想前进变成了思想“钱”进,营私太甚终难逃法网恢恢。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作为党员干部,手持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双刃剑”,务必要做到严以律己,要以党章为标准,规范言行,履职尽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念好“紧箍咒”,守好思想防线,切莫让公权沾染了“私尘”。(澧县司法局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