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想一“退”便了之
近日,已经退休4年的怀化市应急管理局原正处级干部罗生贵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怀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22日,三湘风纪)
退休多年后仍被查处,罗生贵早已不是第一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2014年6月,62岁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谭丽群,退休并移居美国11年后,因涉嫌受贿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5月,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刘泽臣,也是在退休将近8年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退休后被查,体现终身问责。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管何人,无论官阶高低,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不享有法外豁免。官员的贪腐行为可能一时骗过组织、蒙过群众,但决不可能永远地骗下去。对退休人员不放弃问责,这就意味着:用权于“一时”、担责于“一世”,党员干部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人都不得例外,人可以退休、但责任不能退休。把问责之剑时时高悬,让“老年入狱”的恐惧伴随官员,必将产生最大的震慑,迫使官员主动不越人生的“底线”、不踩纪律的“红线”、不碰法律的“高压线”,只有铁的拳头才能彻底打消个别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别想一“退了之”。
惩治腐败零容忍,官员莫心存侥幸。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频频查处离退休贪官,党中央对惩治腐败态度明确,即“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在职也好,退休也罢,只要违纪违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以前,不少人认为只要在职期间不出事,挨到退休就能一“退了之”,以往罪责当可以一笔勾销。谁知道“老虎”垂暮遇“武松”,“老老虎”不再享有法外豁免的“保护符”和特权,“一退了之”只是违纪违法者一厢情愿为自己构筑的海市蜃楼。
罗生贵被审查调查,再次彰显着官员退休就意味着“平安着陆”的惯例已不存在,“重翻旧账”式的彻底调查,使退休不再是“护身符”,破除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提醒领导干部在决策时不乱用权、不乱拍板。(安乡县纪委 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