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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党员干部切忌“好了伤疤忘了疼”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真没想到,她的胆子这么大,做了那么多违纪违规的事!”“组织上给过那么多次机会,她都没把握住,真是太可惜了。”最近,在浙江省桐庐县瑶琳镇,该镇文源村原党支部书记沈徐芬被开除党籍的事,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不小反响。(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犯错的时候。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不可怕,关键是要正视自身不足和问题,诚心诚意的接受组织教育和挽救,悬崖勒马,积极改正,重新成为好同志、好干部。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极少数的党员干部,对错误麻木不仁、执迷不悟和对组织监督置若罔闻,继续在错误的道路越行越远,以致不可挽回。桐庐县瑶琳镇文源村党总支书记沈徐芬无疑就是这样的官员,在此之前,沈徐芬已经3次因为不同违纪违规问题受到了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但仍然是我行我素,置党纪国法和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将党的教育、领导的嘱托、群众的期盼,统统都抛在了脑后,不收敛、不收手,终食恶果。

有道是“可一不可再”,组织的3次挽救,却没能让沈徐芬迷途知返,为何一错再错、“屡查屡犯”?仔细分析,无非有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是“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好了伤疤忘了疼”,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还消极懈怠,在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中再次触犯了纪律的红线。二是心存侥幸。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势认识不清,对前车之鉴视而不见,认为自己已经被处分过,组织总要“留两分薄面”,殊不知,自欺欺人,终归会害了自己。不管是哪种心理,对纪律缺乏敬畏是根源。

知耻近乎勇。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跌倒。一方面,对于“生过病”或是有“病兆”的干部,不仅要“对症下药”,还要持续观察“病情”,让他们在思想、行为上“改头换面”,做到心中有戒、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克制。另一方面,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应当彻底转变思想,找回初心、轻装前行。同时,对于“屡错屡犯”的党员干部,绝不姑息,应严查深究,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组织纪律不是“儿戏”,党员干部更不是无知孩童。 组织用心良苦,干部更加需要心中有数,希望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以此为鉴,认清形势、端正态度,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这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津市市委巡察办 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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