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别再任性了
不久前,经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发现,贵州有的县(市)出现贫困户错判、漏评问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有关单位为表“决心”,把与该问题相关的干部一律纳入问责对象。贵州省纪委监委为此专门召开会议,纠正错误的问责导向和方式,将调查组提交的124名建议问责责任人员名单调整为79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10月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够倒逼党员干部尽职履责,担当作为。然而有些地方却将“问责”层层加码,如“副局长因洗澡错过电话”被问责、“女干部开会抠脚”被问责、“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被问责等“奇葩”问责频繁曝光于网络,如此乱问责不仅加重了基层干部的负担,违背了党中央为基层减负的初衷,更是挫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甚至有些基层干部“戏谑”:“不干不作为,少干慢作为,多干乱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被追责问责自是无可非议,然而层层加码、“挑软柿子捏”等简单化泛化问责也实不可取。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职责、丰富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特别强调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就是为了解决问责不力和泛化简单化的问题。这也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准确把握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精准度,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是哪个层级的责任就追究哪个层级的责任,该问责到什么程度就问责到什么程度,坚决杜绝“看人下菜碟”“轮流坐庄”“凑人数”式问责。
追责问责切莫任性妄为,必须落实“精准”二字,方能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洪荒之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澧县纪委 齐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