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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履职者不尽责必会被问责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海南省原人防办报账员柴超利用职务便利和审核漏洞,7年时间里通过涂改、虚开发票等手段,300多次造假骗取公款160多万元。2018年9月,柴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5月,柴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9.18)

一名科级干部,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300多次违纪违法,是如何通过审批的?为什么没人发现和制止?分析其原因无非就是制度不健全,监督流于形式,把关者履职不尽责等,虽然事后进行了亡羊补牢,及时建立或完善了12项措施和制度,但其负面影响却永远无法挽回,同时24名相关责任人也被问责。

吕坤在《呻吟语》中指出:“做官都是苦事,为官原是苦人。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虽抱关之吏,也须夜行早起,方为称职。”履职尽责成为官员为官的基础。如果做不到履职尽责,就谈不上做一个好官。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履职不尽责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一些干部心存顾虑、不敢担当,思想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和担心,害怕较真,得罪了人,丢了自己的选票。比如前段时间中国纪检监察报曝光的《审批材料“闪签”背后:副镇长收好处一路开绿灯》,就是履职者不尽责的典型表现,承包合同签订日期在土地承包招标公告公示期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中村民代表签名笔迹雷同……如此粗劣不堪的造假资料居然能“一路绿灯”,面对需要层层审核把关的材料却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也没有在哪一个环节提出异议。

习近平总书记把“敢于担当”列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之一,并把领导干部是否敢于担当尽责,提升到政治上是否合格的高度。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面对困难和挑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确保不怕事、不误事、不出事。

在其位,谋其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慎初慎微,严格自律,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从政之基、立身之本,主动担责、敢于负责、全力尽责。纪检监督机关也要常拉“警戒线”,筑“防火墙”,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武陵区长庚街道纪工委  彭庆华  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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