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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警惕违规借贷背后的“权力寻租”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发出通报,6名党员干部因违规借贷受到严肃查处。(9月2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般来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借贷活动本不违规,然而有些党员干部却从中看出了“发财经”,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低息借入、高息借出,赚取高额利息差;有的以“借款”为由,变相索贿受贿;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强借强贷,获取大额回报……剥开违规借贷的“外衣”,暴露出的是赤裸裸的权力寻租。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原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科员郑某,利用工作上容易抓到管理服务对象工程存在问题的便利,多次变相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他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坦言:“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明白,这样的‘借款’都是基于我手中的权力。”这样的道理,又有哪个党员干部不明白呢?可就是有党员干部觉得“富贵险中求”,“在危险的边缘疯狂试探”。

违规借贷,名“贷”实“贿”,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的是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滋养的是权力寻租的不正之风,影响恶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出台一周年了,其中第八章第九十条对违规借贷划出了明晃晃的“红线”。党员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好相关精神、条例、规定,解决好自身思想根子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千万不要踩到“雷区”;各地区也要建章立制明界限,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地压缩违规借贷“外衣”下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空间。此外,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积极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等形式的借贷行为,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就通报一起,达到警示震慑的效果,同时也要抓好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借贷”掩盖下的权力寻租问题。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党员干部不妨想一想,当你从借贷活动中获得大额回报时,借进借出的仅仅是金钱,还是自己手中的权力?踩踏纪法“红线”来谋私利,最后赔上自身的仕途,甚至是后半生的自由,真的值得吗?(澧县纪委宣传部 齐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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