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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别让贪腐的“镣铐”束缚了自己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浏览次数:249 字号:

近日,中国致公党辽宁抚顺市委员会副主委、抚顺县原副县长金连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金连英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据澎湃新闻)

金连英身为公职人员,违纪犯罪是其一,蔑视组织、拒绝组织挽救是其二,她的行为早已堕入歧途,无可救药。不过,在金连英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特殊性。首先,她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女性,有着硕士研究生的高学历,并且,曾几何时她也是一个年轻、有朝气、有理想与抱负的人。其次,她的特殊,也穿插在她从学生到老师,再到掌握实权的副县长的经历中。不得不说,她的前半段人生是成功的。但慢慢地,时间带给她的除了阅历,还有无限增长的贪欲。

“君子使物,不为物使”,在这里,前物为权,后物为钱。权利用对地方是能力,权利用错地方成了让人堕入深渊的“万有引力”。其中,钱就是媒介,是贪欲的物化表现。可以理解,人是有着七情六欲的情感动物,感情的波折起伏是短暂而正常的,但是金连英思想的堕落导致她向“钱”的魔爪伸了出去,于是就再也收不回。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贪腐犯罪行为的产生来自于多方面、长时间的缺失积累。

一是学习的缺乏。金连英作为公职人员及参政党员之一,无视“两个维护”,缺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缺乏“四个全面”意识,缺乏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学习与贯彻,对自我要求放松,最终做出“两面派”的行为。

二是监管的缺位。单位内部监管“真空”,民主集中决策形同虚设。而且,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对派驻单位工作风气、人员管理监管不严。更何况,参政党党组织对党内人员思想、活动等监管不力,放松了对党内的建设。权利使人兴奋,权利也能让人迷失。缺少监管的权利就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开启一个个通道,甚至让使用者忘却了哪扇门能开,而哪扇门不被允许开。因此,监管的力量显得尤其重要。

三是理智的缺席。纪律是行动的准则,法律是生存的底线。违纪违法的事,我们不要做,更不能做。利字边上一把刀,与利益打交道,就应该时刻保持谨慎的心理、清醒的头脑。一旦被利益引诱就很难回头,理智才是防止我们越陷越深的“绳索”。正如金连英的错误告诉我们,不要在法律的界限边缘试探,更不要违纪违法后还缺失最后的理智,执迷不悟、对抗组织,最终只能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贪腐是一副无形的“镣铐”,“铐”住的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还有最最煎熬的是“铐”住了你那惴惴不安的“小人之心”。无论官职高低、在职与否,都不享有法外豁免,只要你违纪违法,最终都会受到惩治,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与其不安地等待组织救赎,也可积极自救。前有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国华携子投案,现有丽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钟建安投案自首,贪官自首变趋势,而金连英对抗组织的行为最不可取。

人们常说,“心中要有大树,思想才不会杂草丛生。”走上歧途的干部丢失基本素养,无视组织纪律规定,忘却了“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的本分,沦为遭人鄙夷的犯罪者,不经让人唏嘘。因此,任何一个公职人员都应加强学习各项党规党章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始终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澧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吴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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