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四风”要在“三好”上下功夫
日前,湖南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既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老问题,也有打着学习考察幌子公款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而且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三湘风纪 9月6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下决心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但是,当前“四风”问题在一些地区、部门和一些干部身上依然以不同形式存在着,尤其是通报指出的5起典型问题,呈现隐蔽化、变异化的趋势,尤为值得高度警惕,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作风彰显形象,作风成就事业。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这为新时代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当前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寸步不让,用钉钉子精神打好整治“四风”持久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要抓好思想“根本”。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深层次剖析通报中的5起典型问题,根子还是出在思想上,充分说明一些人心里始终存在侥幸态度、特权思想,依然会以种种形态表现出来。因此,纠正“四风”,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认识,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免疫力”。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正人先正己的决心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做政治坚定、忠诚干净、作风优良的率先垂范者,当好“领头雁”,释放“蝴蝶效应”,带头反“四风”。
要扎好制度“笼子”。面对花样百出的“四风”新表现,尤其是“带着面具”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扎实、扎紧、扎严制度的笼子,才能让“四风”无处遁形。要把纠正“四风”的严格要求,融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体现于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形成严密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使“四风”无缝可钻。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查处和问责绝不打折扣、搞变通,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切实彰显纠正“四风”的态度和力度。
要用好群众“法宝”。纠正“四风”根本目的是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定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取得群众支持和信任,才能获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才能充分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要敢于主动向群众征询意见,查摆自身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切实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成为人民的“贴心人”,成为群众的“倾诉者”。要不断完善“四风”举报褒奖制度,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干部“四风”问题,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