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象牙塔”变成“贪腐窝”
近日,教育部公开曝光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因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被“点名”。通报称,刘某某利用担任该校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最终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吕氏春秋·劝学》有云:事师之犹事父也。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莫大影响,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育好人,还要在各方面为人师表。然而,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因贪腐、收受红包礼品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被查处的例子并不鲜见。其头顶“夫子”帽子,却行腐败之事的行为,让原本纯净圣洁的“象牙塔”,变成了铜臭熏天、腐水横流的“贪腐窝”,此现象着实折射出个别教师纪律观念长期空窗,廉洁意识长期淡薄之殇。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廉洁从教之路上,一方面,教师自身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职业道德操守,勿把“位子”作为赚取“票子”的工具和筹码,勿将“盛情难却”视为“心安理得”的借口和幌子,勿让“小心意”成为“大问题”的开始和起源,防止思想滑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在廉洁从教上出点子、找路子、堵漏子,让廉洁从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找问题善“点穴”,盯紧看牢收受红包礼金等廉政风险点,对顶风违纪者敢于“亮剑”,严肃追责问责,以查处的震慑倒逼知止收手。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作为文明的传承者,道德的引导者,育人的践行者,唯有一言一行立楷模,一举一动作表率,一点一滴守廉洁,争当卫道传道的“君子”,授业解惑的“夫子”,方能不丢从教从业的“底子”,不挨纪律惩处的“板子”。(武陵区纪委监委驻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 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