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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如此“集资”谋利,受处分一点也不冤!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人家村租用的洒水车一天租金800元,俺们村租用的洒水车一天租金1700元。一样的洒水车,租金却有成倍的差别”。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席村13名村干部集体“集资”购买洒水车,再由村委会签订高价租赁协议,从中牟利。(8月3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村里明明有钱买洒水车,村干部却当成了赚钱的商机,先“集资”买车,再以村里的名义以远高于同期市场行情的租金租车,这种掩耳盗铃、雁过拔毛的拙劣手段真叫人哭笑不得。特别是在纪委开展调查后,该村支部书记竟然迅速召集干部,伪造会议记录、租赁合同,故意隐瞒事实,妄图通过统一口径蒙混过关,对抗组织审查、逃避党纪国法的处理。不得不说,如此恣意妄为的“集资”谋利,受到处分其实一点也不冤!最终,该支部书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干部被给予相应的处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腐败问题。案件当事人往往是基层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职务不高、违纪金额通常不大。但它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巨大,影响广泛。

治理“微腐败”,要让思想认识“提起来”,加大对“微腐败”的辨识度和曝光度,让每一名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微腐败”的形式和危害,端正用权态度,不能因为微如锱铢、司空见惯就习以为常,防止“人情意识”混淆了公私界限,为各种“微腐败”滋生提供温床。

治理“微腐败”,要让监督机制“立起来”。管好“微权力”,把监督的触角向下延伸。建立健全基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基层干部权力,断绝基层干部“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机会。强化群众监督,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实现基层权力的透明化、基层监督的民主化。

治理“微腐败”,要让执纪执法“严起来”。“打虎”同时,“拍蝇”毫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只要涉及用公权谋私利,就要一查到底。对利用手中权力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社区(村)干部,严查严惩,及时曝光,形成震慑,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一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每一个手握公权力的人都自觉涵养规则意识、公平意识,拒绝一切暗箱操作,“微腐败”自然就无所遁形。(澧县澧澹街道纪工委 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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