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反腐催生“自首效应”
怀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治委员郭龙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携妻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怀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28日三湘风纪公众号)
近段时间,纪检监察部门发布的官员被查通报中,“投案自首”已成为一个高频词。不少党员干部被通报主动投案,其中不乏有县处级、厅局级甚至省部级问题官员。不断有问题官员投案自首,充分彰显了反腐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力,也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中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事实上,“主动投案”并非新现象,2013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案发后,时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的童名谦主动自首。十九大后,问题官员主动投案或投案自首的现象变得越来越频繁,甚至成为了反腐的一个新动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反腐高压之下,再多的侥幸也是枉然,再高明的招数都会被识破。法律不断完善,纪律规范更细化,网络发达便捷,侦查技术越来越高科技,贪腐人员或暗度陈仓,或负隅顽抗,亦如狐狸与猎人的对抗游戏,无不以失败告终,被捉只是时间问题。于此,腐败分子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前方已是穷途末路,认清形势、尽早回头,怀着对党的忠诚、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投案自首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出路,抱侥幸心理妄图成为漏网之鱼,终究是“躲得过初一躲过不十五”。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拳惩治腐败的同时,其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唤醒问题党员干部的初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党也坚持严管厚爱、宽严相济,这不仅让腐败分子感受到组织对自己的关怀和挽救,更让更多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愿意主动反省自身问题,主动向组织坦白问题,主动做好问题整改。
郭龙金的例子不是空前,更不是绝后。对认罪态度较好的依法从轻处理不会就此打上休止符,对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其他犯错人员政策放宽也符合法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反腐败斗争地毯式的深入推进,随着我们党对党员干部一如既往的关心爱护,今后会有更多藏在暗黑角落、一时糊涂、误入歧途的党员领导干部迷途知返,选择“坦白从宽”的光明之路。同时,纪委监察委应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投案自首的认定情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当好拒腐防变的“敲钟人”,让侥幸者丢掉幻想、观望者打消顾虑、自首者受到恰当处理,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落细。(汉寿县纪委 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