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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立“明规矩” 破“潜规则”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省纪委发布《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显得格外意义重大。它传递出进一步从严治党,革除积弊,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心。

撤销廉洁账户是对制度进行的新规范。2013年省纪委印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的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取得了积极效果,廉政账户的设立有助于党员干部改错纠错。但众多的腐败案例中,受贿者将设立廉政账户作为“缓冲地带”,在明知礼金红包不能收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对红包礼金的收取不收手。更有甚者,还采取“收多交少”等掩耳盗铃的手段,对设立廉政账户的精神曲解。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新形势下,撤销廉洁账户体现了制度上进行的严要求,是对八项规定精神、纪律处分条例的再落实,是对制度的再规范。

撤销廉洁账户是对习俗做出的新回应。“千里江堤,溃于蚁穴。”当亲友间馈赠的红包礼金成为别有用心者手中的工具时,党员领导干部就成为了“围猎”的对象。撤销廉洁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对传统习俗做出了新回应:杜绝红包礼金,应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当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通知精神化为自觉行动,礼尚往来的习俗在新形势下将有新的内涵。党员干部因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而受党纪法律处分的,必将大幅减少甚至绝迹,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充分展现。

撤销廉洁账户是对干部做出的新要求。“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十八大、十九大来,党中央对党员的廉洁自律进行了系列规定。省纪委作出的撤销廉洁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决定,旗帜鲜明要求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觉悟,自觉将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拒绝红包礼金开始,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并以原长沙市副市长李晓宏、安化县原县委书记熊哲文为鉴,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上,自觉做党纪党规的维护者、践行者。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守法纪戒尺,严格按照党章办事,红包礼金就不能成为糖衣炮弹。(安乡县三岔河镇纪委  梅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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