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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用好“度量衡” 给“病愈”干部以出路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澧县1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获重新使用或提拔重用。其中澧县甘溪滩镇党员干部覃优胜曾因镇里养殖业存在污染环境问题被县纪委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后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深刻反省,在适养区推广循环养殖,环评很快达标,其工作态度和成效有目共睹。经过组织严格考察后,这次被提拔为该镇政协联络处主任。在履新之际他郑重表态要加倍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对他的再次信任。

澧县这次在干部任用上大胆启用“病愈”干部,充分体现出组织对干部的责任感和担当。证明了组织对待受处分干部不是放之任之、一处了之,绝不把人“一棍子打死”。对受处分的干部不搞工作安排边缘化,组织生活孤立化。不戴有色眼镜看待身边受处分的同志,更不在背后指指点点、幸灾乐祸。而是切实抓好纪律处分“后续工程”,认真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因人施策,使其正视问题、汲取教训、奋发前行。对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荐使用。澧县这种爱护党员干部,大胆任用“病愈”干部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错即改,仍是好同志。对待受处分党员干部仍然给机会、给出路、给平台。处分的目的是让党员干部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让这些干部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帮助他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这是对党员干部的极大的爱护。

当然,提拔重用受过处分的干部,必须要慎之又慎,要分性质看危害、要观表现看态度、要严审查看实绩,要防止“官官相护”而“异地为官”、“官复原职”等怪现象重现,要坚决避免“带病提拔”的问题产生。(澧县纪委监委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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