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政治攀附 勇做党的“孤臣”
日前,贵州省纪委一则关于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的通报引起社会关注,“政治攀附”一词伴随该则通报引发网络讨论。
“政治攀附”并非新事,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出现的门阀、门客等,本质就是一种政治攀附;“政治攀附”也非新词,2017年5月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落马被通报时第一次指出其在搞政治攀附。虽非新事、新词,但每出现一次政治攀附的通报,就会引起网民的一阵骚动,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政治攀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政治性。政治攀附是政治行为,其参与人至少有一方是行使公权力人员,政治攀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为了获取政治利益;其次是内幕性。政治攀附是党纪国法禁止行为,政治攀附行为较多隐秘进行,“攀附”的情节又往往具有故事性,如何攀、何时攀以及攀附谁等问题都勾起了群众的强烈猎奇心理;三是裙带性。政治攀附者苦心钻营权力,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小山头、拉小圈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通报一人搞政治攀附,往往会拔出萝卜带出泥,社会对此抱有后续期待。
党中央多次强调,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而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因为政治攀附极具危害性。政治攀附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搞政治攀附极易形成圈子文化,团团伙伙、山头林立,一旦进入小圈子,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不断挑战是非曲直本身,非圈内人,不得信任,非圈内人,不得重用,严重破坏党的用人标准,背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政治攀附是违法违纪行为的温床。政治攀附是非组织行为,搞政治攀附出于不可言说的个人目的。政治攀附者为了表忠心,不断揣摩被攀附人的心思,时常游走于党纪国法的边缘。政治攀附极易形成人身依附,为了小圈子利益而触碰高压线。政治攀附与党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政治攀附的表现形式便是小集团、小圈子,山头文化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也不利于党和人民意志的贯彻执行。政治攀附形成的利益集团代表面狭窄,且为了达到个人利益往往不择手段,损害了党心民心,为党和人民所不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谁敢碰党的红线,注定要碰得头破血流!
古人言,“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搞政治攀附,裂痕累累,教训深刻,且难以持久,因为山会倾、树会倒、圈会破,正如中央领导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所指出的那样,“搞政治攀附,总有一天会出事!”遏制政治攀附,一方面需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才任才标准,为公道正派、铁面无私、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纪委监委要从严查处搞政治攀附等系列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的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坚持原则,扣好第一粒纽扣,脚踏实地、干出成绩,自觉与政治攀附划清界限,勇做党的“孤臣”!(石门县纪委监委 刘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