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岂可用来谋私利
萧山城投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土地资源开发部经理曹鹏颖多次利用其负责集团收储土地出让、高压线迁改工程管理、企业“退二进三”收储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直至事发,共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2019年4月,杭州市萧山区监委将曹鹏颖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7月16日)
古人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权本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然曹鹏颖却视公权为私器,不断扩大“朋友圈”,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老板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好处费欣然接受,丝毫不嫌“烫手”。这种“权钱交易、疯狂敛财”的行为不仅是思想缺钙、信念滑坡的表现,更是对公权力的亵渎。作为公职人员,应充分认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更要时刻心存敬畏,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周恩来“廉洁奉公,朴素谦逊”,告诫我们的都是要为民为公、兢兢业业、勤政谦恭。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党员干部要时刻对权力有敬畏之心,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就是坚决打击以权谋私。故而党员干部每次在用权之前,都要自省“我是谁、为了谁”,彻底摒弃私心杂念,谨防深陷糖衣炮弹的温柔圈,失去了理想与信念,丧失了理智与道德。
“千丈之堤,以蜡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几顿饭、几杯酒,看似虽少,却易失了工作的原则;几张卡、几张劵,看似虽小,却易失了为人的底气。敢问失了原则与底气的党员干部,又如何在正义为民的轨道上稳步前行?“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唯有公权不私用,用权不任性,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才能抵御各型各色诱惑,经受党和人民的考验。(澧县王家厂镇纪委 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