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公权为民莫用“三爷”
“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抵制‘打牌子’行为。不得纵容或者默许他人打自己‘牌子’办事。发现任何人打自己‘牌子’办事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向组织报告……”日前,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亮剑”利用、冒用、盗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违规违纪现象,严禁任何人“打牌子”办事,一经查实,严肃追责。(7月16日《湖南日报》)
这条新规全文不长,共10条、1300多字,但其明确透露的信号就是剑指“三爷”,进一步严格约束领导干部,牢记公权为民莫用“三爷”,严防“三爷”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干部选拔任用等其他工作。“三爷”是何许人也?其实,“三爷”指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指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在清代官场上也流传着“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谚语。在如火如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这次我省出“铁律”、挥重拳,剑指“三爷”,大力整治“傍”领导“打牌子”牟私利现象,将会更加推动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例中,“夫妻店”、“父子兵”、“全家‘腐’”并不鲜见,如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的儿子放言:“在长沙没有办不了的事”;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以“是否帮助儿子”为提拔标准;衡阳原市委书记李亿龙的妻子伙同姐姐、姐夫、舅妈帮人调整职务、介绍工程,受贿270余万元,其女儿与同学丈夫利用项目敛财300万元,一家三口最终当啷入狱;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彭旭峰与妻子、弟弟等人合谋,“一个台前、一个幕后” 串通招投标地铁工程,敛财达2.4亿元。虽说“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贤。”可是,如果领导干部不牢记公权为民,重用“三爷”,即使“三爷”们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也会“狐假虎威”、“拉大旗扯虎皮”,上述案例正是重用“三爷”的恶果。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告诫领导干部“莫用三爷”、“廉洁修身”。这次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重申“铁律”,剑指“三爷”,就是强化对领导干部自身的严格约束,公共权力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可以说“好风凭借力、又得及时雨”。因此,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吸取古今贪腐案例中血的教训,牢记公权为民莫用“三爷”,让“打牌子”办事的违规违纪现象无处遁寻。(澧县纪委 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