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为真抓实干者“挺直腰杆”
前不久,山西省吕梁市纪委监委查处了孝义市能源局原副局长宋某诬告“孝义市委违规提拔有问题干部”的案件,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引发广泛关注。今年以来,吕梁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3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6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一批忠诚、干净、有担当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但是,干工作,尤其是做触及部分人利益的改革工作,就难免会遭受非议,甚至是诬告。
随着公众监督意识的增强,对干部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一些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就会被投诉和举报。这本是一种良性机制,但是,在举报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准确的信息,这就给干部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困扰,尤其是一些举报存在着严重失实,不是夸大其词,就是无中生有,甚至存在着歪曲、诬陷。一些人打着监督举报的旗号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等,这种举报不仅加重了纪检部门的工作负担,也扰乱甚至破坏着廉洁环境,让一些干部蒙受不白之冤,人非圣贤,如果不能及时澄清,不仅严重挫伤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损害着监督的健康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在工作中敢于担当责任的人,往往也背负着很大的压力。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一方面可以为实干者撑腰,不让实干者流血又流泪。另一方面,为实干者撑腰,也是给那些没有担当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澄清不实举报,为实干者撑腰鼓劲,既是对实干精神的支持,也是对不作为官员的警示教育。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问题,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既是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更是为干净担当者“撑腰”,有利于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经查证确属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关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调查结果,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于那些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应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这样才能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才能让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做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辉煌业绩。(汉寿县毛家滩乡纪委 王彦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