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需“对症下药”
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违规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月11日三湘风纪网)
不仅是安化县的3起案例,在网上隔三差五便会有相似案例被通报,通过种种典型案例不难看出,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部盯着扶贫资金“动心思”、“雁过拔毛”想方设法截留挪用;有的干部利用职权“扶亲友”,打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旗号优亲厚友;更有村级党组织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违规操作拆分补助资金。
别看这些扶贫领域的腐败好像属于“微腐败”,涉及的单笔金额不大,但有人说过“腐败现象不解决,扶贫就像无底洞,投入再多也是一场空。”决不能掉以轻心。
扶贫“微腐败”顽疾之所以“久治不愈”,一是某些基层干部人生观、价值观变异,在金钱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在私心贪欲的“操控”下,微小权力的“掩护”下,逐步走向了腐败。二是监督执存在薄弱环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可能得不到及时地解决。要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精准惩治扶贫“微腐败”,需要多方合作,从问题根源出发、从细节处着手,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必须将为民服务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自觉抵制“四风”侵害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从思想上“守好”惩治扶贫“微腐败”的第一关,从行动上“领好”扶贫攻坚的新征程。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扶贫资金是用来造福群众的,不是用来满足一己私利的“小金库”,挪用一分钱都不能原谅,只有用好扶贫资金才是对人民的最大负责。
全面监督净化扶贫生态。坚持问题导向,将扶贫监督细致到每个微小细节,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专项督查 “回头看”,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无处遁形。
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民生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最后一关”,腐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问责,严厉惩处,并坚持通报,形成持续警示震慑效应,倒逼基层干部坚守底线。
民生无小事,脱贫攻坚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扶贫资金不容任何人“做文章”,当以“铁杵磨针”之力严格监督执纪,“对症下药”严惩“微腐败”,方能破除扶贫“无底洞”的“迷障”,真正让百姓得到益处,感到幸福。(津市市纪委监委 刘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