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人者需先医己心
安徽省儿童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金玉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承建工程项目、采购医疗设备、销售药品、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161.1万元(含23.8万元的购物卡)、欧元4000元,金玉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据国家卫计委网站5月16日通报,撤销金玉莲“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收回其证书、奖章等,撤销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相应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现实中,沦为医界“白衣狼”的并非个例。如诸城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树国贪污、受贿近460万元;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双百院长”王天朝受贿1个多亿(收受贿赂房产100套、车位100个);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梁振家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884.9万元……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2018年全国已有56位医院(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因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刑,而与医院有关的贪污案件有500余件。
这些医院院长,大多曾是治病救人的医生,专业业务能力突出,曾获多项赞誉殊荣。据报道,金玉莲在结核病诊治、“非典”、手足口病等方面都做出过突出贡献,但最终在利益诱惑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医术上的精英、医院的领航者,本应为医务人员树立好的榜样,但最后却锒铛入狱,给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巨大伤害。
药械采购、结账等各项业务最终的签字权都在医院院长手中,企业的“关照”请求和“感谢”贿赂也由此而生。公立医院院长作为决策者和执行者,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权利制衡,为寻租留下了空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院长腐败又会导致本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出现问题,甚至导致窝案、串案的发生,严重损害医务工作者的群众形象,破坏医患之间的信任感。
为医者,当先医己心,而后医人。身穿白大褂,治病救人,必须要守住自己的初心。面对“红包”“回扣”诱惑,要能抵御住这些“病菌”的干扰,对得起“白衣天使”这个称号。在医院采购、工程项目、干部选拔方面做到公开、透明,斩断医疗领域尤其是药品器械采购环节的腐败利益链;同时加强对院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高压严惩医疗腐败让他们不敢腐,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不想腐,最大限度地预防医疗腐败案件的发生。(石门县纪委 邱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