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廉政时评>详细内容

廉政时评

将“保护伞”连根拔起才能永除后患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永州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涉黑涉恶“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件里面的多数人原本都在当地的法院或公安局身居要职,但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使其逃避或受较轻追诉,扮演起“保护伞”的角色。(5月8日《三湘风纪网》)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号枪”已经正式打响。“大树底下好乘凉”,领导干部应该是去做人民群众的“大树”,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其遮风避雨,而不是去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替他们文过饰非,牺牲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员形象。在把基层“拍蝇”和反腐斗争有效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势必会将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连根拔起。

扫黑除恶不能期待于“亡羊补牢”,而应该“防患于未然”,及早掐掉领导干部成为“保护伞”的苗头,没有了“保护伞”,也就没有了滋生黑恶势力的温床。各级党组织不仅要抓好思想教育、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对领导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还要对待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另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严查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当地黑恶势力警觉性不高,对其危害严重性认识欠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给黑恶势力丝毫生根发芽的机会。

若要深度清除“保护伞”,就一定要利用好群众举报这把“利刃”,但黑恶势力团伙在当地势力稳定,根基深厚,和背地里的“保护伞”串通一气为非作歹,甚至有些村霸就是基层管理者,他们欺上瞒下,有恃无恐,让群众有苦说不出。由此可见,用好群众举报这把“利刃”的前提就是要保证检举渠道的通畅,给这条渠道穿上“防弹衣”,让群众敢说话,说真话,把道貌岸然的领导干部给揪出来。

黑恶必除,除恶必尽。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斩断身边向自己伸来的利益链,决不能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清正明朗,群众才会真真切切的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澧县如东镇政府  石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