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公款“小心思”必栽人生“大跟头”
“我没有坚守职业道德,淡薄法律意识,为了谋取个人经济利益,将公款当成私款,耍的是‘小聪明’,付出的是沉重的代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碰法律底线,终究逃不出法律的惩罚。”王雪飞在忏悔书中写道。(5月9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王雪飞作为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名普通会计,为“打新股”,竟动起了“公款”的“小心思”,先后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挪用公款共计206万元,将公家的财产当成了他私人的“提款机”。看似“占了便宜”,实则“作茧自缚”。
火中取栗,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前程,还有家庭的幸福。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潜逃,以为可以“一走了之、一了百了”,可实际并非如此。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避罪天堂”,哪里有贪官污吏,哪里就有法纪“利剑”。王雪飞潜逃之后,他的母亲、父亲先后过世,重大变故让王雪飞始料不及。失去了稳定的工作,有家不能回,最后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王雪飞的这个“跟头”栽得着实不轻。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从近几年查处的一些违纪党员干部典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类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某些共同的特点。比如,心存侥幸、贪得无厌。有的认为公款“闲着也是闲着”,“借”出来“捯饬捯饬”,只要按时归还,对国家没有任何损失,而且能使自己获益,何乐而不为;有的受利益驱使,全然枉顾党纪国法,即便是在反腐高压如疾风骤雨雷霆万钧般猛烈“吹打”下,依然甘冒风险,对待眼前“肥肉”不收敛不收手,大肆侵吞挪用,甚至据为己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殊不知,在每一次利益诱惑面前的微小动摇,都有可能化为沼泽般的一股推力,让人越陷越深,最终无法自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公款姓公,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其视为个人的“奶酪”。广大党员干部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无论何时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无戒,公私不分,就会越“红线”、踩“雷区”。作为公职人员,必须要高悬戒尺,加强法纪意识,自觉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避免在“不知不觉”中犯错,栽个人生的“大跟头”。(桃源县纪委监委 王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