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小便宜”终将“吃大亏”
“心里最初只是想占单位便宜,在劳务费问题和个人旅游费用报销问题上都是想个人多得到点钱或少付出点钱。”杨培君在忏悔书上反思道。1月23日,宁波奉化区交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杨培君因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08年至2017年,奉化区交建所城建承接了大量政府工程的咨询、设计、监理等服务业务,这让时任区交建所一把手的杨培君看见了其中的“商机”。 在区交建所合作参与的部分工程的勘探设计项目过程中,杨培君采取与合作单位约定虚列劳务费支出,再返还管理费的方式贪污39万元。为了能让自己的财源“长流不断”,杨培君不断寻找提高自己收入的办法。他指使下属亲信设立、管理金额高达1400万元的多个小金库,为自己福利待遇找到了“财源”。 杨培君通过给员工承担个人所得税等方式,用小金库给员工大发“福利”,共计私分国有资产195万余元,其中缴纳的杨培君个人所得税额,共计26.4万余元。
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大大小小的权力,周围打交道的人也是各式各样,各色人等。干部在工作和生活经常会有一些小便宜可以占、可以化公为私。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便宜,占了、贪了就往往会吃大亏。因为“小便宜”只会越占越大,最终陷入违法犯罪深渊。
占“小便宜”实则是信念信仰失守。“在多年担任所长后,收入待遇等攀比心理逐渐增强。与其他改制的同行负责人比较待遇,产生了不平衡的心态。”在忏悔书中,杨培君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领导干部把金钱为主体的经济利益看的非常重要,甚至把其作为检验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这种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致使领导干部思想信念上失守、滑坡,从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逐步走向人生的歧途。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行为上有一点污点,必将成为商人等不法人员围猎的目标,最终走向违法犯罪也是必然的结果。
占“小便宜”终将吃大亏,结果只会是害人害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党员、干部最开始都是抱着“贪点小便宜”的心态,然后一步错、步步错,越贪越多,最终滑入贪污受贿的深渊而追悔莫及。权力是贪欲的支撑,“小便宜”是大贪欲的导火索。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了“三大注意、八项纪律”要求,要求从一些小事做起,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最终赢得了民心,赢得了天下。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今天,领导干部更要时刻保持警惕,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防范风险, “打好预防针”。
正所谓:“须知香饵下,触口是铦钩。”领导干部切莫贪“小便宜”,要守住口,管住手,自觉抵制诱惑。只有及时拂去行为上的小“灰尘”,才能保证思想上没有尘埃,从内筑起反腐的第一道高墙,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滋生,修炼金刚不坏之身,保持清正廉洁的修为。(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 王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