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漫漫征程中,全面从严治党一直都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党内腐败”问题必须“零容忍”,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但即使“反腐”如此高压态势下,依然禁而不绝,总有新闻不时曝出这样那样的党员干部腐败的事件,究其原因,不仅只是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上出了问题,更是党内监督不严厉、问责标准不严格等多方面的原因,说到底,“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严”。
从严治党必须“严标准”。思想上松一尺,行动上就会松一寸,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必须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思想上不松松垮垮,行动上才能扎扎实实。一是必须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思想武装头脑,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一做”、“撰写自查自纠报告”、组织“民主生活会”等专题学习讲座等活动。二是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头雁”作用,以上率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从严要求自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群众放在心里,不做“两面人”,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树立好标杆。
从严治党必须“严监督”。有权力就必须有制约,否则就会乱套。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必须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一旦发现腐败性苗头,必须严肃查处,亮起“严字当头”的“尚方宝剑”,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形成常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从管从严。另一方面,要正确引导媒体舆论监督,建设好党内政务公开的“阳光工程”,做到敢公开、能公开、主动公开,真正经得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同时,也要把好舆论监督的“方向盘”,形成正确的舆论倾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过度引申,不隐瞒虚报,形成良好的舆论风气。
从严治党必须“严问责”。有腐败必有问责,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路上,问责机制不能少。首先,必须重点细化和规范问责的程序和权限,形成指向明确、措施刚性、反应快速的行政问责体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其次,要形成长效警示机制,对于作风慵懒懈怠等问题,在严肃查处的同时要及时公开查处程序、方法、结果等,以儆效尤,形成全过程动态警示作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作风建设。最后,要形成开展党员干部批评教育活动常态化,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约谈、诫勉,让出出汗、红红脸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保持敬畏心理。
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从严治党从来不是一两句话、两三个人的事,它需要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切切实实行动起来,“严字当头”,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自己,才能真正为我们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武陵区纪委监委 武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