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规矩“高压线”当“常筑常严”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一次,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引用《春秋》中“法不加于尊”为其开脱。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曹操这一“割发代首”之举,起到了震慑全军、令行禁止的效果。
《吕氏春秋·不苟论》中讲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意思是要知道平直,一定要依靠水准墨线;要知道方圆,一定要依靠圆规矩尺。因此,只有坚持有纪可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将纪律的笼子关门上锁,纪律、规矩才不会沦为”橡皮筋”,而是通电的“高压线”,督促广大干部形成“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自觉。
禁于未然之前,禁于已然之后。加强纪律制度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邓小平同志说:“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法规、纪律制度既要“禁于未然之前”,又要“禁于已然之后”。纪律建设是“先手棋”,一子落,满盘活,既要规定“不准怎样”,又要规定“应该怎样”。为党员、干部拉起“高压线”、划出“警戒线”,在各项社会事务中具有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的作用。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规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再好的纪律、规矩制度若不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关键是要“见诸言行”,自觉把好廉洁关、自律关,谨小慎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切实做到自身净、自身硬,切不可把各项纪律和规矩当成“摆设”。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纪律、规矩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说:“人心似铁,官法如炉。”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铁,终扛不住法律的熔炉。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纪律与规矩的执行和落实仅靠自觉是不够的,关键一环在于以严明考核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拉“红线”,守“底线”,筑“防线”,时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用优良作风和实在业绩让群众心服口服。(安乡县纪委监委 朱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