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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让通风报信“保护伞”无处藏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2018年以来通报曝光的84起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其中“通风报信”者占比超过两成。(4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纵观公开曝光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不难发现,通风报信成为通报中的“高频词”,这些“透风”、“传信”者既有党政领导干部,又有基层站所和基层组织负责人,既有政法机关“警伞”,也有党员干部“官伞”。他们与黑恶势力勾结,成为给黑恶势力提供重要“消息”的“内鬼”,不仅滋长了黑恶势力的气焰,让其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更严重阻碍扫黑除恶攻坚战进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毋庸置疑,每次“打伞破网”行动,都要经过周密的策划和部署,只有这样才能趁敌人不防备时一举击破。但一旦有“内鬼”利用职务便利,将案件侦查情况或是行动关键信息提前透露给犯罪分子,让他们提前有了防范,整个行动将可能受阻,前期大量的工作也将前功尽弃。但是,无论这些“内鬼”撑起的“伞”多么硬实,终究逃不过被“打掉”的命运。就如福建省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周亮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黑恶势力泄露公安机关查禁信息,帮助其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又如湖南省永顺县看守所副所长彭书基违规向羁押的涉恶势力集团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并向特定关系人通风报信,协助其串供等等,他们“撑伞”手段“高明”,但最终受到了法纪的严惩。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面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何仍有些党员干部乐意充当黑恶势力的“千里眼”、“顺风耳”,为他们通风报信呢?其原因说到底离不开一个“利”字。个别党员干部视财如命,一心想当“财主”,涉黑涉恶人员便抓住这个弱点,紧盯那些抵抗力差、目无法纪又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或以利相诱,“围猎”腐蚀,或利益均沾,结成“盟友”,“伞”们得到了好处,自然便为黑恶势力“鞍前马后”“通风报信”。由此可见,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之间一旦产生利益链条,那一只只“内鬼”便存在于党的政治生态中,他们紧紧“抱团”,沆瀣一气,严重啃食百姓群众的获得感。

“内鬼”不除,黑恶横行,百姓难安。打“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除“内鬼”又是拔除“保护伞”的重要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对“保护伞”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狠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斩断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让通风报信“内鬼”无处藏身,无所遁形。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只有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候抵住诱惑,拒绝腐蚀,不成为黑恶势力的“围猎对象”,才能为自己撑起“廉洁之伞”,为人民群众撑起“正义之伞”。(汉寿县纪委监委  余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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