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网”毁“伞”当将剩勇追穷寇
日前,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对我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郴州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永州市、娄底市等7市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下沉督导工作,要求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基层综合治理结合起来,聚焦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问题,加大对案件线索查处力度,着力摧“网”毁“伞”。(4月8日《三湘风纪网》)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网”必摧、有“伞”必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前,在这场战斗中,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同样也没有缺席,始终做到重拳出击,摧“网”毁“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前不久,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绩单也新鲜出炉。截至今年3月25日,全省涉黑案件收网68起,打掉涉恶团伙683个,破获刑事案件4238起。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28起,立案审查调查756人, 查处省管干部10人。
摧“伞”毁“网”,除恶务必尽。黑恶势力之所以难以铲除,究其原因在于有“网”护着、有“伞”罩着。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其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有的为黑恶势力“撑腰壮胆”,提供保护;有的与涉黑涉恶团伙骨干“称兄道弟”,公开站台;有的与黑恶犯罪分子形成“利益同盟”,官商勾结。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保护伞”是涉黑组织做大做强的“帮凶。”因此,摧“网”毁“伞”须臾不可懈怠,当深挖细查,“宜将剩勇追穷寇”。一要建账跟办。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处置、案件查办等,应该充分运用定期调度、专项汇报、下沉督查的方式,建立工作台账进行跟踪办理,确保摧“网”毁“伞”“按图索骥”、“全程管控”。二要挂牌督办。对移送的黑恶势力团伙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须深挖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及时通报一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形成摧“网”毁“伞”的强大震慑。三要专案查办。对影响重大、情形复杂、查办难度大的典型性案件,积极统筹审查调查力量,实行“一案一授权”的专案模式,集中优势兵力摧“网”毁“伞”,确保重大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在较短时间之内得以突破,从而有效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乃最大的政治,群众对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唯有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的工作要求,摧“网”毁“伞”当将剩勇追穷寇,斩草除根,方能铲除黑恶势力,深深赢得民心,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澧县纪委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