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岂能“和稀泥”
4月初,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花桥村,以滕某、倪某为首的“村霸”上演了一场拦车索要“过路费”的涉恶敲诈,而2名镇干部“和稀泥”式的调处,致使幼儿园被迫交纳1万元。最终,领头敲诈的村民被判刑,2名“和稀泥”的镇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三湘风纪公众号)
近年来,国家社会治安总体呈现稳定有序、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但仍有一些黑恶势力猖獗作恶,深究其原因,恐怕与许多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为群众利益提身而出,面对黑恶势力采取“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脱不了干系。扫黑除恶关键是要敢于碰硬,最怕就是有的党员干部本身没有参与涉黑涉恶,只是抱着抱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心态无为而治,希望双方能和平共处。在其位,谋其政,自古皆然,攻坚克难时,更应如此。
维护群众利益,保护群众正当利益不受到侵犯是党员干部的职责,而打击“村霸”更是需要同仇敌忾的态度和认识。但花桥镇的这两名干部面对“村霸”拦车强行收取“过路费”的违法犯罪行为时,采取“和稀泥”的处理方式,使得敲诈勒索得逞,这势必会助长“村霸”的歪风邪气,如果每位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都是这样的工作态度,涉黑涉恶问题迟早会死灰复燃,也必然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霸”要整治,干部“和稀泥”更应严肃处理,作为“最后一公里”的直接责任人,如果毫无原则,不懂的保护群众正当利益,反而间接助长歪风邪气的党员干部,绝不能姑息迁就。时下,扫黑除恶处于持续加大力度、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否则黑恶势力必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扫黑除恶是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使命担当,对于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和稀泥”式的处理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以强大的震慑力提升党员干部扫黑除恶的积极性。(汉寿县纪委监委 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