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函来函往寒了民心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划出了“硬杠杠”,然而有些地方的党员干部却妄想将这些“硬杠杠”变成“软指标”。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发的《深挖细查“吃公函”》一文,就深入报道了湖北省多个地方将“公函”异变成公款吃喝的“四风”新表现。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商洽或联系工作时,接待是必不可少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务接待使用公函也是杜绝腐败的一种方式,然而在有些党员干部眼中,公函则成了公款吃喝玩乐的新路子,譬如刊发文章中提到的花样百出的“吃公函”,有的一张公函吃几次,还喊酒水超标准接待,超支的餐费又挂到其他正常的接待函下,化整为零隐入公账;有的与同行单位或者其他区县市兄弟单位互换公函满足私人聚餐报公账的目的;有的直接向其他单位索要或交换空白函自己填写,以公账冲销违规接待费用。而虚假公函必然连着虚开发票和虚假消费,不难想象,若不及时根除“吃公函”这一变异“四风”,长此以往,各种以公函为幌子的虚报、套取也会应运而生,“破窗效应”愈演愈烈,必将侵蚀群众的获得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吃老板”、“一桌餐”等隐形“四风”也得到了有效遏制,而“吃公函”之所以异变成“四风”新变种,既因思想不正,也因制度不实,还因监管不严。要铲除这一“四风”新变种,就要对症下药。既要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也要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函管理,如在“无公函不接待”上加一条“无公示不入账”等,扎紧公务接待的制度笼子,全面堵塞公函管理漏洞。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利用“互联网+”大平台,对隐形变异“四风”精准识别,既做好专项检查,又做好日常监督,对发现的“吃公函”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从严处理,增加违纪成本,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话语犹在耳边,万望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不忘为民初心,绷紧廉洁之弦,摒弃“公务接待就是‘筐’,各种花销往里装”的错误思想,千万别让公函在函来函往中寒了群众的心。(澧县纪委 齐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