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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知敬畏方知止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对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詹鑫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詹鑫华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詹鑫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敬畏意识,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近年来被查处的很多腐败分子有一个共性就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如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等。大量案例证明,党员干部一旦沉溺物质享受,就会财迷心窍,无视党纪法规,一味只想着怎么捞钱,最后滑入犯罪深渊。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只老鼠不小心掉进了一个装有米的缸中,老鼠很高兴,一顿猛吃,吃饱了便在米缸里睡觉。就这样在米缸里吃了睡,睡了吃,直到有一天,老鼠发现米缸见了底,想逃又逃不出去,最后饿死在米缸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贪婪将会给人带来灭顶之灾。《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中云:“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面对各种诱惑,党员干部一定要立场坚定,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否则,便可能因一时糊涂而犯错,甚至一错再错,从而毁了自己。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成绩卓著。在十九大会议上,党中央又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在正风肃纪最严的当下,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对法纪心存敬畏,清楚哪些事可为哪些不可为,懂得知止。如此,才能确保自己仕途顺利、一路平安。(临澧县修梅镇纪委  祝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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