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惩腐打“伞”的正气歌
日前,利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区分局治安大队吴某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邵阳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原主任简某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武冈市公安局文坪派出所所长林某对涉黑团伙案件査处不力,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三湘风纪网 4月2日)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治根、攻坚年,推动惩腐打“伞”向纵深发展刻不容缓。尽管当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治理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整改情况可以看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題仍需重拳出击整治,各级纪委监委需坚决在深度上严査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村霸”“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行为,在力度上严厉惩处“保护伞”“关系网”。
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而且腐蚀了党内政治生态,威胁了政治安全。因此,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需要着力唱响惩腐打“伞”的正气歌,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才会提高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
营声造势,让惩腐打“伞”正气歌有唱响的环境。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上,将惩腐打“伞”的造势拉大,利用宣传的手段通过传统媒体或者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让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心中有戒,形成震慑。另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出现主要源于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够,立场不坚定,经不住权与利的诱感,踩上纪律红线,破坏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因此在营造声势上可以从思想教育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氛围。
落实两项责任,是惩腐打“伞”的关键。责任担当的本质是对党的忠诚,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相辅相成。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落实,让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行为无可趁之机。从督导的情况可以得知,责任的缺失是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问题形成的重要因素,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导致对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清,党内纪律的“变味”也就成为了贪欲之心的党员干部走上护黑保黑的源泉。要推动惩腐打“伞”向纵深发展,需要抓住重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与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挖彻查,唱响惩腐打“伞”的正气歌。“打蛇打七寸,扫黑必打伞”,黑恶势力之所以尾大不掉,其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罩着,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提供保护,甚至与黑恶势力“称兄道弟”干着“利益同盟”的勾当,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彻查件的同时,创新推行“三必问、六必查”等方法,结合基层“拍蝇”,坚决落实“一案三査”、“两个一律”,确保扫黑拔“伞”同频共振,从治标、治根、治本上深挖害群之马,实施精准打击。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唱响惩腐打“伞”的正气歌需要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需要的是行动。只有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做到统筹兼顾、抓早抓小,将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问题及时消灭在雏形或萌芽状态,才能构建平安社会、净化政治生态、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汉寿县龙潭桥镇纪委 郑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