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廉政时评>详细内容

廉政时评

无功即有罪 不为好比贪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前不久,在浦东新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百人大会上,8位履责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在会场的第一排座位逐一作出公开检讨。上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庸政懒政怠政的“为官不为”严肃问责。(中国纪检监察报  3月21日)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官员昂然面见阎王,说自己很清廉,“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阎王便笑他:“你虽然清廉,却不是好官,如果没什么作为,那还不如让一个木偶来当官,他连水都可以不喝人家的,比你还强。”官员辩称说:“某虽无功,也无罪。”阎王只好以事实来数落他的一生:“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为何?无功即有罪矣。”

无功即有罪,不为好比贪。“为官不为”,看似无功也未贪,实则浪费了行政资源,贻误了改革和发展机遇,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从现实危害性来看,它一点不比贪污腐败责任轻。“为官不为”实际上是“懒政”“庸政”“怠政”甚至“荒政”,它和贪污腐败一样,都会招来民众对地方党委政府的“不信”“不满”“不服”,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当前,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其中“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对于纠正这种“为官不为”的消极观念,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干事而已,所以不敢于负责、不勇于担当、不善于作为、拿不出实绩,一切皆无从谈起。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取法乎下,一无所得。”只有取其上,坚持工作高志向、高标准、高要求,用力做事、用脑做事、用心做事,才能想干事、干好事、干成事。如果安于平庸、退而求其次,只为不出事、保平安,不想干、不愿干、干不好,事业不可能大有作为,人生也不可能出彩。党员干部须谨记“无功即有罪,不为好比贪”,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国梦更加一把力、更添一捆柴。(鼎城区委巡察办 王观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