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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公职人员要知敬畏守“底线”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一则新闻在微信群里传开: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工作肖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收100至2250元,七年受贿4246万余元。(3月19日  澎湃新闻)

新闻一出,人们纷纷感叹,一名普通的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一边拿着公职人员“俸禄”,一边靠着这样一条“发财路”,竟然跻身“千万富翁”的行列,真是又可气又可笑。多年前,就曾流传的“公务员收入不靠工资”的谬论再一次被提及。发生这样的事件,一方面,是由于肖某自身不守廉洁纪律,把“微权”当“利剑”,贪欲使其踏上“不归路”;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运行机制方面的监管漏洞,使得肖某可以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持续敛财,最终积累了巨额财富,造成了恶劣影响。

“物先必腐,而后虫生”。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内因才是事务发展变化的本质原因。党员干部如果自身始终奉行廉洁奉公,那贪腐这些罪恶行径只能“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了。

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东汉名臣杨震,在荆州做刺史时,发现王密很有才,就推荐他做昌邑的县令 ,后来,杨震路过昌邑,被举荐的王密赶紧迎接他,到了晚上,王密从怀里拿出黄金给杨震,杨震说:“我推荐你做官是想让你为民做好事,而不是送我什么东西。”王密说:“这都深夜了,不会有人知道的。”杨震严肃地说:“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难道别人不在,我们就没有良心了吗?”王密听了很惭愧,赶紧告辞了。

不因为没有其他人监督就收受别人的好处,杨震拒礼的故事给我们的启示是,人生在世,无论身处何时何地,做人做事都要知敬畏、明法纪、守底线,才对得住天地良心。在没有外人监督的情况下,要做到慎独慎微、廉洁奉公,没有信仰的人是做不到的。当下,物欲横流的社会充满诸多诱惑,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如果非要在杨震拒礼的故事中找到一把开启内心坚守的“金钥匙”,那便“知敬畏”和“守底线”。

在现实生活中,不知敬畏的人大有人在。电视剧《人民的民义》中,小官巨贪“赵德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原型来自于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某某,人称“亿元司长”。他在胆大妄为中蔑视党纪国法,对钱财“来者不拒”,对利益“所见必收”,严重背离了党员干部的职责使命,被贪欲啃噬后无法自拔,最终只能吞下自酿的“苦酒”。

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中我们不难看出,那些走上违法乱纪道路的腐败分子,大多是从失去敬畏、底线失守开始的。人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妄自尊大,甚至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有的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事项中搞“一言堂”,对民主制度失去了敬畏;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疯狂敛财甚至徇私枉法,对权力失去了敬畏;还有的领导干部骄奢淫逸、贪恋金钱美色,对信仰失去了敬畏。

这些违纪分子的结局大都晚景凄凉,让人难过。正如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那句名言所说:“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敬畏天地、敬畏自然、敬畏历史、敬畏法纪、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规律、敬畏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纵观当下,大凡成事者都怀着一颗敬畏之心,牢牢守住纪律规矩,不鲁莽、不蛮干、不盲从,遇事三思而后行,以敬畏之心“守正祛邪”。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古人尚且知“敬畏”,可见知敬畏守底线自古以来就是成功者的“传家宝”。杨震作为东汉名臣,在内心深处对法纪德行怀着敬畏之心,因而能坚守“底线”,做到“滴水不漏”,为后世所敬仰。回到当下,我们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也要从肖某的故事中吸取教训,把纪律规矩牢记在心,以爱岗敬业为荣,以以权谋私为耻,用实际行动捍卫共产党员的“金字招牌”。(桃源县纪委监委   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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