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查”不凉,反腐一直“正当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官员被查处的案例并不鲜见。从退休“时长”来看,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2014年被立案查处时已退休11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以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刘泽臣,均在退休近8年后受到查处。
曾经“退休即安全落地”是一些腐败分子自我臆想的一个“规律”,社会上也有人将退休作为判断一个官员是否“平安无事”的标准。以至于,有的办完退休手续的贪官欢天喜地胜似提拔几级,而老百姓唉声叹气“又是一条漏网之鱼”;以至于,一些官员退休后立马到关联企业拿高薪,将当年“期权腐败”的收益变现。
对官员而言,退休的确是卸下了肩上的责任,但并不代表他们不再受到政府和群众的监督。一位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力影响着很多人,他们在任时如果有功,群众会口口相传,但有过,也许到他们退休时仍不为人知;而且,如果因为官员退休而放弃了监管,就可能忽略了重量级官员“余威”造成的影响力,导致的是比在职贪污更加严重的后果。
因此,不论官员是否退休,他们都应当存在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旦发现腐败问题,就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只要腐败官员的贪腐事实存在,即使在职期间可能还没有发现其贪腐的问题,那么退休之后照样可以追查其腐败的旧账,退休官员落马也就在情理之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实践,击碎了包括“退休即安全”在内的一系列“伪规律”,向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告了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坚定决心。退休只是一个时间点,不是一条安全线,因腐败欠下的账理应要还。只要是贪腐了,反腐的严肃追究就绝不会让位于时间,法律的正义也绝不会缺席。对党员干部而言,由于其身份地位的特殊性,之前犯下的错误绝不可以忽略不计,别说退休一年两年,哪怕十年二十年,也甭想既往不咎、一笔勾销。
如今,退休官员和临近退休官员的“落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更是一次近在身边的党纪国法教育--无论是谁,是否在职,违纪违法终将受到严惩。我们期望党员干部能够早日认识到这一点,厘清自身职责,慎始慎终,真正能够勤恳工作不越界,问心无愧享晚年。(石门县南北镇纪委 丁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