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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无人机”让违纪无处遁行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利用无人机这样的高科技新型手段,让执纪‘天眼’高悬,使隐形‘四风’无处藏身。”日前,河北省唐山市纪委监委利用无人机拍摄,成功处理一起公安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工作不作为案件,对其中3人诫勉谈话,对8人进行批评教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已经逐渐转入暗处,传统的“等、蹲、跟、抓”等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已不完全适应当前形势。而唐山市纪委监委利用无人机固定相关人员违纪证据的做法,着实让人眼前一亮,有效促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效果最大化。

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当前,纪委办案难度日益加大,案件呈现出隐蔽性更强,智能化、科技化更加突出等新特征。纪委办案不光要和腐败分子斗智斗勇,还要有能力与他们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与其“猫捉老鼠”游戏。如果还是运用老办法,无疑是“牛栏关猫”,难以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当前,在新的监督格局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面临着转型,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不断改革创新。唯有拓展监督的力度和空间,借助高科技实现精细化管理,才能形成新型良性的互动机制,从源头上堵住监管漏洞。

作为普通公职人员,要自觉保持“透明度”,争做“透明人”。尽快转变传统思维,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权力,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我们都知道,做菜讲究“淡出真味”,权力同样如此。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忘记其“原味”、“本味”。马克思、恩格斯也说,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为官者要正确对待监督的思想认识问题,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受监督”的意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为纪委监察机关,要发挥“探照灯”作用,照亮“灯下黑”。在运用新技术装备支持的同时,还需不断完善信息技术装备,发挥查办案件的“榔头”作用,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办案效率,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同时为监督创设制度性空间,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水位”“强气压”,开通百姓参与平台,让公众参与进来,提供相关信息。让每一处可能产生权力任性的行为都暴露在“聚光灯”下,真正将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笼子。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我们只有主动接受监督,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让纪检办案插上科技的翅膀,才能真正做到“监视无盲区,监控无死角”,让一切违纪无处可逃、无处遁形。(津市市委巡察办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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