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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做群众利益的坚强“守护者”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95起2361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3372起517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297起42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39起168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94起。(1月20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2018年,福建省做群众利益的坚强“守护者”,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让广大群众从中感受到愈来愈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群众利益无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文中也曾指出,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难也要努力去办。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相对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基层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小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因为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要坚持零容忍、无禁区、下猛药、治沉疴,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冒头就打、一追到底、绝不放过,让群众感受到更多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用心做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要筑好做群众利益“守护者”的信念之基。“打铁还需自身硬”,要“硬”在理想信念上。当今社会,权职、金钱和美色诱惑“流窜官场”,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腐败危机”这根“弦”,始终坚持“从点滴做起、从细节谨慎”,勿以恶小而为之,最终坠入“深渊”,成为人民的“蛀虫”。要坚定理想信念,明确自身“为民、监查”的职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扎好做群众利益“守护者”的制度之篱。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藩篱”。不管是党组织还是党的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不担当、乱担当就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直接负责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撤职的要撤职,对后人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让“关键少数”的心理形成“压力化”态势,“干净”做人、“规矩”做官。

要履好做群众利益“守护者”的执纪之责。根除“病树、歪树、烂树”,让“后人”不敢为“恶”。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危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国家的建设进程,纪委要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真正把“贪官、腐官、懒官”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 ,打造一支“生态”队伍。

问题一个个解决,实事一件件落实,切实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我们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还百姓“和谐、有爱、风清、气正”的“世外桃源”生活。(鼎城纪委  李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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