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在常 记在常 守在常——市人大机关推动党员干部常态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典型案例的教训令人十分痛心,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更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工作生活都要铭记在心的‘负面清单’,决不能碰的带电高压线,也是年轻干部必须要系好的‘第一粒扣子’。”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一党支部新党员宋阳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警示教育后的感慨。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开展经常,以“常态”促“长效”,推动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常学常新、立身正行。
党纪学在常。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重要议题,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厅、处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研讨交流。邀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万长华同志结合常德实际、人大实际对《条例》进行解读,内容丰富精彩的讲述,引发机关干部广泛共鸣。机关党组与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选取全市人大内部典型案例,联合开展“以案说纪”,以“警示”促“警醒”。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机关党支部全过程指导,将学习党纪作为正本清源、涵养正气的“必修课”“常修课”,党员轮流领学《条例》章节,观看党纪学习教育片,重温“六大纪律”,实现党员全覆盖、学习全链条。
党纪记在常。党纪要入眼入耳,更要入脑入心。市人大党员干部把党纪作为高悬“明镜”、心中“戒尺”,保持“三省吾身”的思想自觉,利用党校集中培训、湖南干部网络学院、红星云、云党建等平台,不断强化党员党纪意识,推动党纪牢记在心,形成行动自觉。对照《条例》规定,市人大机关党支部还利用“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纪“微党课”、赴武陵监狱、法院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联系人大监督的履职实际,深入检视自身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
党纪守在常。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干事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把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统一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发展、干事业。市人大常委会厅级领导和机关党组书记,结合自身经历,与办公室及所联系委室年轻干部集中谈心谈话,谆谆教诲、循循善诱,激发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将整治形式主义与为基层减负赋能结合起来,不搞层层加码,及时通报全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案例,严格遵守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机关食堂定量用餐,避免“舌尖上的浪费”,整治文山会海,压减调研活动,推动“多会合一”,减少对基层的考核项目,减轻基层接待压力,引导党员以学促思、自警自省、转变作风,市人大机关干事创业的氛围愈发浓厚。(市人大机关纪委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