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纠治“四风”活动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为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落地,3月1日至3月31日,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组织开展纠治“四风”自查月活动,大力整治“四风”问题。
活动中,全院17个内设机构针对是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是否违规请吃吃请、是否遵守上班纪律等10个方面具体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摆发生在身边的“四风”顽疾。机关纪委在活动期间对上班秩序、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开展了3次督察检查,督促各内设机构扎实开展自查活动,有力推进纠治“四风”活动走深走实。
为强化纠治成效,切实整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检察院机关纪委通报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存在违纪情况的人员名单按照层级管理原则通报到管理责任人。要求各内设机构针对自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针对自查督察发现的问题,机关纪委深入剖析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要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强化法规制度学习、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建强廉政教育阵地的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环境。二是要优化督察手段,通过引进高科技设备,实现从“人员督察”到“自动化督察”的转变,提高监督质效。三是要用好党内武器,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意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纠“四风”树新风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市检察院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