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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出台“双十条”纪律规定 从严抓实自身建设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市委组织部兰艳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今年市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工作“十条规范”》《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作风“十个严禁”》(简称“双十条”纪律规定),对请示报告工作和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双十条”详细规定了内部请示报告工作10条具体要求和作风建设10个方面负面清单,对于引导、督促部机关干部职工严实工作作风、带头廉洁自律起到了促进作用。比如《请示报告工作“十条规范”制度规定》规定,“部机关干部职工离开市区,一律按要求进行请示报告并备案;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律按要求进行报备;各科室和部机关干部职工发现涉组涉干舆情和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应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作风“十个严禁”》规定,“严禁组工干部不讲政治、不讲规矩;严禁搞小圈子、小山头、小团伙,不得在组织工作中特别是干部问题上讲关系、搞中庸,不得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严禁泄露组织人事工作秘密和内部信息,不得打听、传播未经公开的干部人事调整信息……”

自“双十条”纪律规定实行以来,全体机关干部的规矩意识、程序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各项组织工作开局运行良好、推进有序。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继续着眼长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力求实效实绩,努力打造“思想作风硬、工作态度正”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矢志为民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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