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全市劳动仲裁案件监督实现“全覆盖”
今年10月份以来,为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掌握仲裁队伍的办案水平和仲裁纪律情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开展劳动仲裁案件监督回访,对去年以裁决方式结案的案件进行跟踪问效,全面检验仲裁工作质效。相较于往年,此次监督回访的范围扩大至全市各区县(市),共涉及487起仲裁案件,实现了仲裁办案监督“全覆盖”。
仲裁监督回访是在案件办结后,通过询问当事人或代理人、与人民法院衔接、征集专家意见等方式,综合评价裁审一致率、当事人满意率和仲裁纪律情况。市仲裁院多年来坚持抓实案件回访,以回访抓监督、以监督促办案,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保障了仲裁领域的清朗风气。
在今年的监督回访工作中,市仲裁院组织了专门的工作队伍,进行“清单式”回访,不漏一起案件、不漏一个当事人,确保全面回访、有效监督。根据回访数据结果,去年全市裁决结案487件,329件未起诉至人民法院,息诉率为67.6%;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中,部分改判1件,裁审一致率为99.8%;所有回访案件中未发现仲裁员违反仲裁纪律情况,当事人满意率为99.5%,劳动仲裁工作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彰显,质效得到较大提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汪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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