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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一份建议函催生一项制度出台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你单位在组织的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工作中,个别被考评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提出三点整改建议”。2020年9月,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针对文明单位考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宣传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收到此建议函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了《常德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工作制度》。该制度对考评验收程序、考评验收标准、考评验收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考评验收纪律,要求考评组和被考评单位做到“五个严禁、六个不得”:严禁借考评之机,接受被考评单位宴请,收受或索要被考评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财物;严禁在考评期间饮酒;严禁擅自改变出差行程,参与与考评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考评工作中说情干预;严禁向被考评单位反馈未经公示的推荐结果。不得打欢迎横幅、标语;不得摆放水果、不得发放包包烟;不得宴请考评组人员,不得送礼、送红包及各类有价证券;不得过度包装创建资料。

近年来,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势头良好,各单位参与创建的热情日益高涨,文明氛围、队伍形象在创建工作中得到了持续提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此项制度出台进一步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了纪律保障。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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