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牢记“十个严禁” 打造执法尖兵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风险防控已成为我市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廉政建设,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廉政监督机制,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常德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政规定》,此举也是今年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以案促改”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规定立足实际,从依法行政、加强廉政监督的角度,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现场执法检查行为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并建立了廉政意见反馈机制。规定要求,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必须签署《常德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廉政公开承诺书》,熟记“十个严禁”的重要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向执法对象发放《常德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廉政反馈表》,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及时反馈给机关纪委并建立相关台账,真心实意接受社会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定期采取抽查回访,了解执法人员遵守“十个严禁”的真实情况,对违反廉政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严肃廉政纪律,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近期还将通过深化执法队伍的廉政警示教育、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风险防控,立足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生态环境铁军,树立生态环境系统良好形象。(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