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市直单位>详细内容

市直单位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严深细实”做好生态环保垂改后的监督文章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于去年底至今年初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区县(市)环保局由原政府组成部门统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设分局,人、财、物全部上收,生态管理体制及人员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相应给纪检监察管理权限、监督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带来了显著变化。如何适应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市监委精心指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支持配合下,围绕如何履职尽责,积极在做深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上探索实践,有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拓展、向基层延伸,圆满实现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垂改前后的无缝对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严格要求抓部署。为确保垂改之后队伍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工作不断档,垂改工作一启动,纪检监察组就积极主动地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时间加强市县两级内设纪检机构建设,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做好分局班子及专职纪检员选配考察工作,严格廉洁回复把关,配齐配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专兼职队伍,织密了纪检监督网络。市纪委五次全会召开之后,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利用每周例会时间,认真开展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并对本组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行集中讨论,重点研究垂改之后如何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切实把全会精神要求融入到工作思路中,落实到具体任务中。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具体问题,并协助配合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组织观看了市纪委拍摄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问心》,指导制定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认真执行分局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制度,明确要求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纪检组织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协助分局党组落实好分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深入调研明思路。在生态环境垂改正式启动之前,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就提前介入,深入学习生态环境垂改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上级改革精神,并积极在区县市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就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派驻监督、垂改后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纪检监察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垂管之后的监督对象、工作难点及监督范围,澄清底数。围绕生态环境垂改后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又全面组织开展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交流会,积极研讨,分享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针对调研座谈、研讨交流收集了解到的新情况,纪检监察组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一道,认真分析形势,查找自身短板,争取上级支持,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汇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并采取市纪委、市委编委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行文的方式,印发《关于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分局纪检组织设置、纪检监督管理体制及权限、纪检干部考察配备等问题一一进行明确,有效确保了垂改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细化制度促规范。为确保垂改之后生态环境系统的派驻监督工作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之间工作联系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制度(试行)》,在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紧密联系,理顺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的同时,积极发挥分局纪检组织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实施精准监督。同时,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对派驻机构的要求,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纪检监察组内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了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日常工作联系人,使每名同志的工作职责更加明了、指令执行更加顺畅、监督靶向更加精准。建立健全周例会、学习培训、公文管理、跟踪问效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依流程办事,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指标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既锻炼了队伍,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夯实责任督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强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压实了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纪检组织工作责任。探索建立具有生态环境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谋划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动协作,及时跟进和加强生态环境垂改监督检查,严肃改革纪律,确保了改革平稳顺利进行。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职责定位,坚持紧盯不放、从严督导,有效推进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保障了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顺利开展。不断加大对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整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效、成效明显。坚持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夏季攻势”、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洞庭清波”专项整治等作为执纪监督重点,抓实抓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机构的政令畅通和责任落实,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