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优化全流程指导 靶向提升巡察质效
近日,津市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交警大队移交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问题,督促其落实立行立改。城区群众在接到电话回访后表示:“能够听到老百姓的声音,切实解决我们群众关心的问题,巡察组还是相当有效率的。”
津市市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期间,为确保“巡”出问题、“察”出实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机构聚焦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力度、精度和深度,探索出一条以全过程指导为重点,不断强化“巡察”功能和作用的新路径。
巡前主动指导,灵活运用“提示”机制。扎实备足“资料本”,围绕省市县对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向巡察组提供“四个聚焦”及审计、公安、信访等多部门集合的巡前情况通报。灵活运用电话联络等方式进行工作提示,在本轮巡察中对巡察业务流程、问题底稿、综合报告等进行工作提示共31次,并结合实际开展办组“一对一”指导4次,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巡中跟进指导,建立问题线索周汇报工作机制。围绕被巡单位的政策落实等具体方向,要求小组每周报送发现的重点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方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各组的工作进展,实时开展指导督导,在解决巡察难点的同时保障问题底稿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本轮巡察期间共收集上报巡察组周问题线索表10次,其中,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立行立改。
巡后持续指导,深化报告质量提升。建立审核机制,以“巡察组副组长初审、组长复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三个步骤,在问题分类、报告格式、问题描述等方面为巡察组提供指导。针对巡察报告中的具体问题,组办会商协同发力,确保巡察报告的问题定性准确、文意表述规范化,切实有效的提高报告质量。
“我们将持续深化运用巡察质量全过程指导工作模式,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补齐短板弱项,助力巡察组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津市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津市市委巡察办 周媛)